中国式民主好在哪儿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模式。判断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好不好,关键是要从这个国家基本国情来认识,从产生的实际效果来分析,从人民的满意程度来衡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的人才知道”。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穿合脚的鞋”、走自己的路探索出来的结果,是中国式民主长期发展、不断完善、内生性演化的产物,合乎我国国情、适应时代要求、体现人民意志,在实践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具有显著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它体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以“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为评价标准。有的西方国家,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存在于票决环节,而且存在于民主的整个过程,更体现在民主治理的效能和结果上。
它体现了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这涉及形式和内容的关系问题,好的民主一定是形式与内容相一致的民主。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就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没有真正意义的民主是虚伪的、空洞的。就像一些西方国家,民主程序表面上很严密,但实则被选举政治、极端民主牵着鼻子走,造成严重的“政治空转”,很多问题长期议而不决,消耗了巨大的政治成本和社会资源。中国式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途径方式,确保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它体现了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所谓直接民主,就是人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间接民主,就是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这两者各有特点和优势,结合得好就能做到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使全体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和体现。从西式民主来看,无论是总统制、半总统制还是议会制,实行的都是单一的代议制民主,最后都不可避免地沦为“国家权力被少数精英所把持”“政党轮替利益分赃”的虚伪民主。在我国,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都得到了广泛实现。比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不仅完善了间接民主的各项制度,使之更加充分地反映民意,而且广泛开展了网络问政、开门立法等活动,扩大直接民主的参与渠道。
它体现了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就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就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并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身事务的过程与结果。在我国,民主集中制这个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很好地把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结合起来。首先,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最广泛的表达和反映。在此基础上,提炼出人民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统一的国家意志,并通过人民民主监督来确保得到忠实执行。
一种民主政治制度的成长,总是同所在国家大的历史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式民主和中国式现代化息息相关、同频共振,统一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中。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和拓展,中国式民主的旗帜必将在社会主义中国更加耀眼地高高飘扬,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