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上
旧澳门官方网站2024-09-10 旧澳门官方网站166

回溯人类历史,人们对民主的追求由来已久,在各个古代文明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成为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进步因素。人类迈入现代化进程后,社会历史领域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人们的民主意识日益觉醒和高涨,对民主制度的探索更加迫切和深入。从西方民主制度几百年的演变来看,应当承认它在反对封建专制方面的进步意义,肯定其在推动世界现代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但它总体上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少数人的民主。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任务。这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深刻总结,也是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在政治领域的集中体现。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人民民主,通俗地说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占社会大多数的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新型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在政治上追求的目标就是实现人民民主。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个运动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旧民主主义革命最大的区别,就是要在中国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国家,让大多数人成为民主的主体。我们党领导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英勇斗争,与此同时,在革命根据地进行民主制度的积极探索。比如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在陕甘宁边区实行“三三制”、“豆选法”、民族区域自治等民主制度,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的民主政权积累了有益经验。毛泽东同志曾说,“陕甘宁边区的方向就是全国新民主主义的方向”。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围绕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目标,建立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等,初步构建起一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让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然而,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使我国民主制度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的民主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改革开放后,我们充分汲取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健全各项民主政治制度,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规律,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鲜明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各环节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取得历史性进步。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今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华大地展现出蓬勃生机和强大生命力,中国人民对自己的民主制度更加自信,中国特色民主之路越走越宽广。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民主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这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共识。民主的具体制度可以不尽相同,但好的民主制度必须能够最大限度反映民意,这才是民主的精神和价值所在。从西式民主的实践来看,民主极端化、形式化、金钱化等现象愈演愈烈,使民主沦为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工具,对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漠视的。我们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属性,也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

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为关键的就是“全过程”,即把人民民主体现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贯通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实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在我国具体民主实践中,我们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保证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实现。

人大制度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在我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形象地说:“我们的主席、总理,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出来的,一定要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能跳出如来佛的手掌。”这充分说明,人大制度是人民握紧“权杖”最有效的制度设计,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最集中的体现。

协商民主显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保证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共识,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基层民主激活力。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最直接的形式。这些年,我国基层民主创新十分活跃,从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进社区,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广大人民在火热的基层生活中,探索创造了一个个充满烟火气的民主实现形式。人们通过这些接地气、聚人气的民主实践,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得到充分实现。

统一战线促团结。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在我们党的百年奋斗中,正是凭借着这个制胜法宝,我们才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和衷共济、同心协力,打倒了北洋军阀、赶走了日本侵略者、推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腐朽统治,赢得了革命的最终胜利,并把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新时代新征程上,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就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