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来法治中国新时代
程冠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迎来法治中国新时代。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法治中国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您怎么看这个新时代?
卓泽渊:党的十八大是新时代的起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起点,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起点。党的十八大对于中国法治的最大意义就是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门召开的一次集中研究法治问题的全会。这无论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在新中国的历史上都是第一次。这是党中央对依法治国的一次全面设计和顶层设计,或者说是顶层的全面设计。这次全会提出的法治改革任务近200项。所以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目前乃至将来一个很长历史时期,我国法治建设都需要遵循的纲领性文件。
程冠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这种新形势,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卓泽渊: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遵从法治,要以崇敬之心对待法律。要敬畏法律、敬畏法治。其次要学习法律,只有通过学习才能真正地掌握法律,才能树立法治意识,才能具有法治思维最后是要切切实实地遵守法律、服从法律、执行法律。守法就是 要服从法律,遵从法律的制度安排,依法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对领导干部来说,凡是法律要求做的,依法为之;凡是法律禁止做的,决不为之。
程冠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良法善治。善治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过程,善治就是好的治理。我们知道中国古代老子的《道德经》就提出了善治。您怎么看善治?
卓泽渊:善治是人类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善就是好、完美、极致,善就是最好的状态。追求善治是人类的政治理想,也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目标。良法首先是从价值观上对法律作出的要求和评价,良法是指价值观上公平正义的法律当然也包括它的技术要求。良法既是公正的,也是完善的。良法必须形式完备,如规范明晰、彼此衔接、无所疏漏、相互协调有机统一等。一个国家有良好的法律,才能追求善治的目标,也才能实现善治。良法和善治的结合,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
良法、善治是人类的美好理想。实现良法、善治需要很多条件,因而任重道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没有良法绝无善治,但是有了良法还未必一定有善治。良法是善治的基础,制定并实施良法是达成善治的路径,善治是良法追寻的目标。从良法走向善治,还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
程冠军:过去,我们主要强调的是“法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更多强调的是“法治”。如何看“法制”和“法治”之间的关系?
卓泽渊:法制首先是指法律制度,其次也是指法的结构体系。因此,“法制”的“制”可以理解为法律制度,也可以理解为法律的框架结构。“法制”是永远需要的。“制”是“治”的前提条件和构成部分。“法治”侧重于强调对公权力的约束,依法治国关键在依法治权,落实在依法治官,因为官是掌握着权力的。“法治”强调的是法的统治,强调宪法和法律至上。法治的核心是法律至上、约束公权力。法治是保护权利、约束权力的。要保护权利这个“利”,要约束权力这个“力”。其中要特别强调保护私权利,保护公民权利。
以彻底的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程冠军:党的十九大对依法治国作出了新部署,全面依法 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当前我们应如何深入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走好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如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法治论述?
卓泽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八个明确”中,要求必须“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对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对其作出的最新概括。当前我们要通过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使依法治国在整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提出来的。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 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党的十九大将其与此前的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组合形成了最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使这一总目标更加完善。
在“十四个坚持”中,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我们遇到的重大难题、重大课题,也是我们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对三者关系的探索与认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得到了新的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这一论述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质和重大作用;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律体系、法治体系、法治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设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面谋划法治中国建设,对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更多的顶层设计,中国的法治建设得到了新的提升。我相信,党对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中国建设还会有更多的谋划,目标就是要确保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确保我国在2050年建 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候,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能够一体建成。
70多年我国社会主义道路曲曲折折、起起伏伏,社会主义法治发展也与之相应,同步进退。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法治赢得了新的发展机遇,未来的发展道路将更加宽广,前景将更加美好。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我们要以彻底的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