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动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2015年7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对主要领域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一、行动要求
(一)总体思路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
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
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基本原则
1.坚持开放共享。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2.坚持融合创新。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3.坚持变革转型。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
4.坚持引领跨越。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5.坚持安全有序。
(三)发展目标
1.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2.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二、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1.强化创业创新支撑。
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
通过市场化方式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
3.发展开放式创新。
加快发展创业服务业,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引导建立社会各界交流合作的平台。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
1.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以智能工厂为发展方向,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快推动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
2.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3.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
4.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
1.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实现农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
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和精细化水平。
2.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
3.提升网络化服务水平。
4.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四)“互联网+”智慧能源
1.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建立能源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网络。
2.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突破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
3.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
4.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
(五)“互联网+”普惠金融
1.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
2.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
3.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规范发展网络借贷和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积极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互联网金融企业。
(六)“互联网+”益民服务
1.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
2.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
3.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
4.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5.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