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发展协商民主2
旧澳门官方网站2023-08-14 旧澳门官方网站836

(五)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协商民主,党和政府在重大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建议甚至批评,及时发现存在的矛盾问题,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使人民的民主监督权利得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妄自菲薄,不照搬照抄,不急于求成,不固步自封,自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实践、探索创新,创造和发展了具有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民主形式“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这与西方选举民主只强调竞争性、对抗性、排他性从而导致“西方之乱”,一些国家盲目照搬西方民主从而导致水土不服、社会动荡、民族分裂、经济衰退,形成了鲜明对照。事实证明,协商民主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独特优势,丰富了人类民主的实现形式,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三、深刻把握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点工作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关键在于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切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个有机整体,应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突出工作重点,形成整体效能。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人大协商,深入开展立法工作中的协商和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的协商,鼓励基层人大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开展协商。扎实推进政府协商,探索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增强政府协商的广泛性,完善政府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中心环节,不断提升政协协商水平。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完善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健全人民团体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更好组织和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大力推进基层协商,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依法管理,健全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协商,更好为社会和群众服务。

(二)推进协商民主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协商民主工作制度机制,根据不同协商渠道优势特点,分类形成制度规范、实施步骤和工作规则,明确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要求,规范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协商议题和内容、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等机制。健全协商规则,设置互动环节,让不同观点充分表达和交流。

(三)健全各种协商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结合实际搭建对话交流、恳谈沟通的平台。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前的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等,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善基于互联网平台构建公众参与政策评估的方式,吸纳社会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吸收专家学者、智库机构进行决策咨询。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

(四)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完善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健全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有效履职的机制,拓展不同意见观点交流交融的平台和渠道,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发挥协商式监督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建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制度机制,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加强党对协商民主的领导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水平。

(一)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建设。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警惕和防范西方所谓“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等政治思潮的侵蚀影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进协商民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协商议题提出、协商活动组织、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确保协商民主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实践协商民主,熟悉协商民主工作方法,把握协商民主工作规律,真正通过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

(二)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各级党委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统筹安排协商活动,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把协商民主建设贯穿于各领域,把协商作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必经程序。要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开展广泛协商,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决策和工作,使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三)培育协商民主文化。传承中华民族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弘扬我们党“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培育与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相适应的协商民主文化。鼓励和支持讲真话、建诤言,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四)创造协商民主建设良好条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协商民主工作格局。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协商民主发展。推动协商民主理论进党校、进干部培训学院,开展协商民主专题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加强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加强正确舆论引导,普及协商民主知识,宣传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树立协商民主建设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