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坚定文化自信,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湖北是长江文明重要发源地、楚文化发祥地、革命文化富集地,荆楚文化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地位举足轻重。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坚定的文化自信,推进荆楚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精神力量。
一是着力构筑精神高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等精神谱系,保护利用好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选树宣传、关爱礼遇道德模范、荆楚楷模、湖北好人,积极营造崇德向善社会风尚。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拓展全国文明城市矩阵,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质增效,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优质高效均衡发展。
二是高质量发展文化事业。强化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深化长江中游文明进程研究,推进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打造更多承载中华文化、展现荆风楚韵的文化地标、文化现象、文化产品。立足湖北厚重的历史文化、卓绝的革命斗争、火热的改革实践,推出更多展现中国精神、时代气象、荆楚风格的文艺精品。高质量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争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示范区,建设长江国家博物馆、湖北革命军事馆等主题场馆,提升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等影响力。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哲学社会科学,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三是打造文化产业增长极。挖掘楚文化、三国文化、巴土文化等文化资源,强化创新引领、创意驱动,差异化品牌化培育特色产业板块。强化科技赋能,加快传统文化业态转型升级,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新兴业态上水平、提档次、成规模。积极稳妥推进省属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更好守阵地、出佳作、育人才。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促进各类文化市场主体有序竞争、蓬勃生长。推进文旅体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特色街区、主题公园、精品线路,提升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影响力,做强“灵秀湖北”文旅品牌,建设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
(八)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实际需求做起,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做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持续增加居民收入。注重就业政策、服务、培训、权益保障协同,推动就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税收、转移支付等再次分配的精准调节力度。发展慈善等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建设教育强省,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融通融合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扎实推进健康湖北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分布。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步伐。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等配套政策,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
三是兜实兜牢民生底线。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制度,加强对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救助。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九)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巩固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一是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港澳台侨和外事工作。增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