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党中央牢牢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指导方针。1995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并提出要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转变。江泽民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若干重大关系问题作了阐述,其中最主要的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强调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统一起来。做到在政治和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在改革和发展的推进中实现政治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经过三年的努力,宏观调控取得显著成效。过度投资得到控制,金融秩序迅速好转,物价涨幅明显回落,通货膨胀得到抑制。与此同时,依然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实现了从发展过快到“高增长、低通胀”的“软着陆”,避免了大起大落。这在建国以来是没有过的。
与此同时,党中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专门就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决议,对新形势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做了具体部署和规划,强调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个决议的贯彻,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一国两制”构想和香港、澳门回归祖国
进入历史新时期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成为中国人民的迫切要求。邓小平从维护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尊重历史和现实,以伟大政治家、战略家的远见卓识,提出了“一国两制”的创造性构想。
这个构想,首先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是党中央经过长期酝酿,认识逐步深化的结果。早在1955年,党中央就提出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的设想,接着又提出准备同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并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为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表达了大陆人民对台湾同胞的思念之情,宣布了尊重台湾现状,争取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方针,并建议两岸实行通航、通邮、通商,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进行交流。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就实现祖国和平统一问题提出九条方针政策。其中包括:建议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并可保留军队等等。此后不久,邓小平把上述方针明确概括为“一国两制”,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指明了正确道路。
“一国两制”构想首先被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香港和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后被英国和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强占。中国人民一直强烈地期盼能收回这两块领土。但在长期积弱积贫的旧中国,这种愿望无法实现。到八十年代,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时机渐趋成熟。
按照“一国两制”构想,中国政府通过外交谈判终于成功地解决了香港回归问题。1984年12月,中英两国政府正式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随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原则,起草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按照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原则,中国政府排除各种阻力,有条不紊地进行香港回归的准备工作。
同样本着“一国两制”原则,1987年4月,中国和葡萄牙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全国人大随后起草并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解决,不仅使祖国统一大业迈出重要一步,而且也为国际社会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