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闸限电”情况下,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造价企业作为跟踪审计方,施工企业主张工期顺延及材料调差是否合理,如何补偿?
2021年9月,“拉闸限电”成为一个高频词,限电、停产正在席卷包括江苏、浙江、山东、广西、云南等在内的至少10余个省份。受此影响,9月22日起,多家A股上市公司密集发布了关于限电停产的公告。
在此背景下,施工企业受到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因此导致施工延误,二是限电造成部分材料价格上涨。《建筑时报》发文指出:“近期,受能耗双控、原燃煤炭价格上涨及部分地区执行限电错峰生产等多重因素影响,水泥、钢材、混凝土等建材价格持续上涨,全国多地发布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预警。”
本文将对“拉闸限电”的法律性质,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等,做出一定的探讨。
一、“拉闸限电”的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