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
目前,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评标办法大多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定。在开标会结束后,由评标专家立即进行评标、定标。采取这种评标定标办法,对遏止及避免评标过程中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保持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中的独立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特别是EPC和PPP项目招标时,施工方案优劣直接影响报价,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投标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或执行市场价格,出现各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差悬殊较大的现象,很容易造成采用了先进技术工艺、节约了项目造价的投标单位失标或废标,使评标定标失去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合理。
因此,我们应当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让投标单位在评标时有一个解释澄清的机会。
解释澄清主要是解释澄清投标方案的科学性、施工工艺的先进性、项目报价的合理性。
通过解释澄清,保证投标竞争公平、评标定标公开、合理。
三、净化行业环境,提高人员素质
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合理造价是施工企业的生命线。
为了保障工程量清单计价健康有序的实施,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防止哄抬造价或故意压价。
同时,应严格防止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泄露招标控制价的定额组价明细、在开标前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投标报价等串通投标行为的发生。
对预算编制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进行技术设计规范和预算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资格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查处预算造价人员私自承接预算编制业务以及其他损害业主或国家利益的现象,定期进行造价工作检查,对高估冒算、预算编制质量低劣的预算造价人员予以处罚或取消预算编制资格,净化行业环境。
四、合同双方分担风险应明确约定
由于市场价格风险较大,这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施工企业来说,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可低估的。因为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工程项目,对合同双方应有一个风险合理分担的问题。
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风险范围,当市场材料价格变化风险达到不合理程度时,仅施工企业一方是无力承受这种风险的。
当一种材料的市场价格上涨风险较大时,如果其他材料的组价能够对价格上涨的材料亏损进行补偿,施工企业对于这种风险还是可以承担的。问题是如果非但不能补偿,甚至其他材料的组价按市场价也存在着亏损时,这对受到市场压级压价、垫资施工、甚至还要交数额相当可观的多种保证金以及有些业主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来说,无疑使生产经营在已无利润空间的墓础上雪上加霜。
所以,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工程项目,合同双方应当对风险分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否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既不负责材料采购,又不对材料认质认价,将材料涨价风险全部让施工企业承担,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和诚信双赢的原则。
另外,建设主管部门还应当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核与中标合同的签约监督,审核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标准性,参与评标定标的过程监督,审查中标价的合理性和对中标合同的签约监督,以保证合同按规定签订,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五、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法规建设
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计价标准,它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
因此,加强监管和规范工程项目造价计价行为,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量清单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同时,做好工程计价依据和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预算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系数,定期公布工程造价指数,材料信息价格等配套工作。
现阶段,工程总承包和PPP项目招标定标已经绕开了清单招标这项国家标准,清单招标如不能得到重视,工程量清单计价体制的运行将会受到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