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切实把能源资源保障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生态红线,就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这个红线不能突破,一旦突破必将危及生态安全、人民生产生活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到了很严重的程度,非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不可,不然不仅生态环境恶化的总态势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而且我们设想的其他生态环境发展目标也难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要精心研究和论证,究竟哪些要列入生态红线,如何从制度上保障生态红线,把良好生态系统尽可能保护起来。对于生态红线全党全国要一体遵行,决不能逾越。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实施环境功能区划,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要坚持陆海统筹,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大部分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原因是来自对资源的过度开发、粗放型使用,如果竭泽而渔,最后必然是什么鱼也没有了。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从资源使用这个源头抓起,把节约资源作为根本之策。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水源地保护,推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严守十八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颗粒物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好细颗粒物(PM2.5)、饮用水、土壤、重金属、化学品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扩大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4.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根本性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大都与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备有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犹如“指挥棒”,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是最重要的。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要把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突出位置,如果生态环境指标很差,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表面成绩再好看也不行。
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资源环境是公共产品,对其造成损害和破坏必须追究责任。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不能把一个地方环境搞得一塌糊涂,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官还照当,不负任何责任。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要建立健全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快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作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