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实践行稳致远
(15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意味着“一国两制”事业也进入了新时代。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深入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符合港澳居民利益,符合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实际需要,符合国家根本利益,符合全国人民共同意愿。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对“一国两制”方针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
(158)“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澳门依照基本法实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必须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坚守“一国”之本,实现“两制”和谐相处、相互促进,既要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建设好,也要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澳门建设好。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而是来源于中央授权。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中央对高度自治权具有监督的权力,绝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
近年来,香港社会有些人鼓吹香港有所谓“固有权力”、“自主权力”等,否认或抗拒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邓小平同志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就指出:“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才能把路走对了走稳了,否则就会左脚穿着右脚鞋——错打错处来。
(159)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定不移把“一国两制”实践向纵深推进,必须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把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澳门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支持香港、澳门抓住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新的重大机遇,更加积极主动助力国家全面开放,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国家治理实践,更加积极主动促进国际人文交流,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不断推进“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加强对港澳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为青年发展多搭台、多搭梯,创造有利于成就人生梦想的社会环境。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